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财政规范性文件
清理结果的通知
各市、县财政局:
为适应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的需要,确保财政管理依据合法、统一,根据《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》(省政府第54号令)有关要求,经对本厅制发的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,确认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22件。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。
附件: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
| 江苏省财政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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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15年8月20日 |
附件下载 :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.doc